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无灰复合剂装置扩产提能工程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公告,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简述
(1) 项目名称: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磺酸盐/酚盐装置扩产项目
(2) 建设单位: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辽宁省锦州市长江街一段2-2号,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4) 建设性质:扩建
(5) 投资总额:300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原有磺酸盐生产区增加溶剂回收装置,新增设备60套(含泵),产能不变;在现有酚盐生产区改造原有车间管路以及拆除部分设备,新增9台设备,使酚盐产能产能达到20000吨/年。本项目所需蒸汽、压缩空气、氮气、一次水、循环水、热油、电等生产能源由厂区现有装置提供。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鹏飞
联系电话:17614167887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辽宁省锦州市长江街一段2-2号,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锦州睿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瑾南 联系电话:18640634726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文轩嘉苑8-23号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可由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下载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于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